開啟上方區塊 內容管理:本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計畫-桃園市大園區大園國民中學-大園區 選擇後頁面內容會更新 選擇觀看內容 校園新聞校園資訊網站連結網站FAQ 校園新聞 / 內容類型:新聞類型 校園新聞首頁 教務處 瀏覽:402 搜尋 選擇校園新聞分類 處室公告性平專區交通車教師專區競賽與活動升學專區獎助學金新生入學藝才班鑑定 選擇內容年度 114年 (2025)113年 (2024)112年 (2023) 送出 本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計畫 公告 發佈者:教學組 / 發佈時間:2025-04-08 / 內容狀態:啟用中 ::: 教務處 科技中心 學務處 總務處 家長會 輔導室 人事室 會計室 夜補校 內容標籤 重要 131學習 67節日 3宣導 147公告 1228影片 1升學 170研習 1143考試 123注意 57資訊 201特色 50比賽 202防疫 4文章 1簡介 1報名 128教學 32活動 597緊急 3課程 28 頁面QRcode 臺灣師範大學舉辦「115年機器人冬令營」 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縣市科技教育推動輔導中心計畫辦理「數位日記、合作學習、情緒教育:SDGs議題導入教案分享」 為促進兒童及青少年健康上網,共同維護其使用網路安全,避免暴力、色情網站危害兒少身心健康,教育部推動相關具體措施如說明 本校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段考考程規劃暨評量範圍 教育部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 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段考總平均成績組距表暨各科成績組距累計人數 空間魔法師打造3D創意設計教師研習 本校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段考考程規劃暨評量範圍 觀看更多內容 ::: 本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計畫 一、 依據本局114年2月26日桃教小字第1140015201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訊息摘錄如下(詳如計畫): (一) 研習日期:114年7月1日(星期二)至同年7月5日(星期六)。 (二) 研習地點:新屋區新屋國小(桃園市新屋區中正號196號)。 (三) 報名資格(符合以下其中5項資格之一即可,且年滿18歲): 1、 持有91年教育部(或本市97年委託教育部辦理)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仍有意願再進修取得本市再次檢核認證資格者。 2、 持有客家委員會中高級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者。 3、 就讀於國內大專院校開設之「客家語研究所」,持有該校(所)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書者。 4、 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退休教師,91年在職期間,參加客家語相關研習72小時以上證明者。 5、 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現職教師,提出教師證及 91年以後參加客家語初進階72小時以上證明者。 三、 報名資格審查方式: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自行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以示負責,詳如附件實施計畫),即日起自至114年6月5日(星期四)止,請以掛號郵寄方式報名(封面收件單位為新屋國小教務處,地址:327桃園市新屋區中正路196號,並請註明報名客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理。 四、 請貴校惠允核予教師或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公假登記。 五、 檢附「桃園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計畫」1份或請至本局(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下載。 內文可瀏覽群組: 註冊會員 訪客 內容附件下載 Download attachment 線上瀏覽檔案 376735100e1140030091attach1 檔案下載 校園新聞-相關內容 related information 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段考總平均成績組距表暨各科成績組距累計人數(七、八年級) 本校113學年度八、九年級暑假作業 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段考總平均成績組距表暨各科成績組距累計人數 113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段考總平均成績組距表暨各科成績組距累計人數 客家委員會製作「客字字型及輸入法(Win版)」供各界使用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與越南胡志明市國家大學下屬人文與社會科學大學合作辦理「越南語能力檢定測驗」 有關112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習成果發表暨研討會 本校113學年度寒假學藝活動班級課表及學生名冊 113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三次段考總平均成績組距表暨各科成績組距累計人數 113學年度第二學期高級中等學校適性學習社區教育資源均質化子計畫:沂風體驗學力無限—Python網頁程式設計營活動 本市112學年度暑假「市長給全市高國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 114學年度審定版教科書使用一覽表 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辦理「2024年秋季中小學生全民台語認證」、「2024年秋季台語白話字檢定」 函轉本府修正本市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公告1份 有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下稱發展署)轉知台灣就業通品牌名稱遭冒用一案 ←前往上一頁 前往下一頁→